A06版新文化(300336,股吧)讯(记者 赵实)吉林省、长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早已发布,2015年我省新的实施的社会保险政策将随之实施,6月22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得知,即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新政策办理当年缴付等社会保险业务,具体内容如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纳多得的激励机制对新的超过发给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付年限总计多达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减少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
其中:总计缴付年限21~25年部分,每年减少0.15%;总计缴付年限26~30年部分,每年减少0.2%;总计缴付年限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减少0.25%。对新的超过发给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付年限总计多达20年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性系数由1.2%调整为1.4%。
享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付年限,是指1995年7月创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实际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总计年限。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根据吉人社联字[2015]19号文件,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代行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到2%,其中单位缴付费率为1.5%,职工个人缴付费率为0.5%。2014年吉林省及长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报》(吉人社办字〔2015〕60号),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14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6516元、56014元、39956元。
参保单位即日起可以按照核定的缴付基数交纳2015年社会保险费及办理人员减少、增加;早已办理缴付的参保单位可以展开社会保险费承销,以上业务在长春市社保局 (民康路1012号)二楼大厅36~57号给定窗口办理(绿园、双阳区参保单位在涉及分局办理);参保单位卸任人员养老金核定在三楼大厅办理。个体参保人员即日起可办理缴付和养老待遇核定。另按照吉政办明电[2015]11号文件关于多缴纳多得的鼓舞政策,2015年1月1日起,个体参保人员在以往三个缴付档次的基础上,还可强迫自由选择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和120%为基数交纳养老保险费。
个体缴付人员关系移往业务分流办理为防止办理个体再就业并转出有业务过分集中于,参保人员等候时间过长,采行分流方式办理此项业务。再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新的单位劳动合同,按照下表格登录日期到长春市社保局个体分局 (亚泰大街3336号) 二楼21~33号窗口办理缴付并转出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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